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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主页

                吉林大学々珠海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草堂湾,邮政编码:519041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与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〇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的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考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取。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 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分数及专业择优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已投档至我校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在政审、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的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安排专业时,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录取时使用的术科成绩使用各省相关类别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综合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综合分★排在后面的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术科分↘高低顺序排名。安排专业时,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安排。

                  (1)使用统考录∑取的生源省(内〖蒙古除外)美术类、音乐类考生,综合分=术科分×0.7+文化分×0.3,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三条 加试及外语语←种要求及相关科目的要求: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々等级。

                  第二十七∞条 我校在上海、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在一市一省的录取原则☆按照在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①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参见各︾省专业目录。

                  第三十二条 我校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政策,具体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々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招生Ψ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人:王奕衡

                  传真:0756-7629166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真:0756-7626296

                  学校网址:http://www.jluzh.com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吉林ω大学珠海学院授权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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