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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ξ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第五条学校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草堂ξ 湾,邮政编码:519041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九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招生计①划
第十五条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二ζ 批本科B类,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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