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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主页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①2009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是根据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由吉林大学申请,经教育部批准在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建立的独立学院。教育部批准的院校代码为13684。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卐学珠海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珠Ψ 海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吉ζ 林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的办学层次是全日制大学本●科教育,学制四年。

                  第三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授予

                  第四章  录取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录取〖基本原则为:

                  (2)首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

                  (4)考生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

                  第十条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当的◣情况,理工科主要参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文科主要参考外语、语文等单科成绩,进行取舍。

                  第十二条 对录取№到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学院在新生入学后组织美术加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酌情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第五章 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第十五条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体检要求和↑不宜就读考生不能在本专业进行正常学习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卐定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Ψ 育厅和广东省物价局审批标准◤为收费依据,学费标准依专业不同为每生每年1.6万元—2万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教材费另外收取。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抵触,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756—7626296 7626272 传真:0756—7626272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草堂 邮政编码:519041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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