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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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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大学2010年普通ㄨ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赋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厦︻门大学位于我国经济特区、“国◢际花园城市”——福∑建省厦门市,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现有校本部和漳州校区。

                  第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ζ长,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和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教学、考试中心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五条 201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共有62个本科专业类,涵盖 85 个专业(含方向)分别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四章 招生模式

                  第五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九条 我校选择经济学、会计学、数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々类和海洋科学类6个优势』学科专业,开设国际化试点班,进行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国际化试点班专业教学计划的主要核心课程(16门左右)采用英语教学◥。试点班↙为学生配备导师,鼓励优秀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和教师的科研。

                  第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二条 除外语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国防生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 种要求。我校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口试。

                  第十四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以上√水平。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 原则上认ξ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专业(类)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九条 在各省出档的考生中,根据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ζ 业(类)投档和录取,同时参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 5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2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Ψ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卐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 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 1 分。

                  第二十↘一条 面向全国和单独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费收费标准

                  2 、医学★院各专业、航空航天类每人每学年 6760 元;

                  4 、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 9360 元。

                  第九章 奖励资⊙助政策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是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主体。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由中国银行承办,全校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人数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为6000元。

                  为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304人获得国家奖学金。

                  为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660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我校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2000多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1、优秀新生奖学金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卷卐面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80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计划前5%的新生,给予2000元奖励。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Ψ 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不重复参评ㄨ此项奖励。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评定标准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覆盖面达学生人数的30%。设立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特殊才华的△在校本科生。

                  目前,我校共设立♂了以“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和“亚南奖学金”为主的共32项校〖级奖学金,每年奖→励人数约800人,奖励总金额达200多万元。除此之外,我校各院(系)还设立了数量众多的院(系)级奖学金。

                  学校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全校每年设立1000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劳酬标准为每小时8元(每月【不超过50小时)。

                  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困难补助。2009年,我校共拨出专款2000多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获得有效资助。

                  第三十二条○ 减免学费

                  第十章 就业情况

                  第十一章 附则

                  1 、报考我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々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中我校的出档线下40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5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 我校国防生的报考条件、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国防奖学金的标准与发放、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分配去向及待遇等信息,请查阅《南京军区国防生招生简章》或登录 http://210.34.18.180 查询,或咨询←南京军区驻厦门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2-2187802。

                  第三十∮七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厦门市、漳州市招收走读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要求请登录我校招办网页查阅,或向①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查询。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厦门大学

                  二O一O年三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厦门大学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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