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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慨况

                  第二章 招生层次和计划

                  第三条 2008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计划为500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四条 采用大部分院、系按专业类招生,少数院、系按专业招生的模式。各专业●类的专业(方向)设置及分流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第五条 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按专业类⊙进行培养。即一、二年级学生一般按照专业类学习通修课程,二、三年ξ级通过选修方向性课程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方向。方向性课程的选定根据学生个人的特点,在学校的指导下进行。

                  第五章 招生要求

                  第八条 报考我校面向ㄨ全国招生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艺术类学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生源省份我校相应的招生计划数110%-120%以内。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获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的录取规则分别按我校相应各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面向全国和单独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费收费标准

                  2、医学院各专业、航空航天类每人每学年6760元;

                  4、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360元。

                  第二十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制ζ度

                  2、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80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计划前5%的新生,给予2000元奖励。

                  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入学时现场办理缓交学费和入学报到手续。

                  国家建立了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措施在内的新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我校每年可申请助学贷款人数约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20%,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为6000元。2007年评定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4514人,总金额1114.3万元。

                  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多项措施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2007年拨出专款2000多万元用于资助。

                  由社会团体、人士专为我校学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约为300多万元。

                  第二十五条 我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2007届95.9 %,2006届95.1%,2005届97.07%。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07届毕≡业生就业主要单位性质流向依次为:各类企业、升学、金融单位、机关及事业单位、其他教学单位及高等院校。就业主要地区流向依次为:厦门、福建(不含厦门)、深圳、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浙江、北京、江苏等省∮份(城市)。

                  第卐二十六条 我校定向为西藏培养人才招收的非西藏生源省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招生计划属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我校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考生所在省本一批中我校的出档线下40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卐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5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我校面向江苏省招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对于另一门选测科目,我校原则上不▓做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专业安排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即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每得一个A+ 折算成等级级差分2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我校确定的【“专业级差”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必测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三十条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欲了解我校招○生资讯,可上网←查阅或电话咨询。网址:zsb.xmu.edu.cn,电话:0592—2188888。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可登录上述网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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