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星海音乐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沙河校区(乐器工艺系〒、舞蹈系):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48号,邮编:51050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 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总计▃划数1000名。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用于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々专业。预留计划的录取将根据各省、各专业上线生源投档情况及录取进度,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 广东省考生各专业在第一批本科艺术类批次录取,非广东」省考生按生源省录取批次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音乐类录取。各专业投档比例设置按照∩各省招办要求进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是教育部◢规定的自主划线院校之一。广东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社会音乐专业执行广东省音乐类一本线,其余专业将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自主划定专业分数ζ线和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 除♂舞蹈系的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及舞蹈编导专业外,报考其余各系(专业)的基本乐科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
3. 华侨、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我校要求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首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星海音乐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星海音乐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星海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星海音乐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星海音乐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星海音乐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星海音乐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星海音乐学院2010年招①生章程 08-05
- 星海音乐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星海音乐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星海音乐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