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07年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々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世纪初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西藏干部队伍领导班子和党的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做好全国教育支援西藏工▆作,加■强西藏干部队伍后备力量的培养,根据教育部教民厅[2002]7号文件精神〗,武汉大学2007年继续招收非西藏生源应届高中毕业生,定向为西藏培养人才,充实西藏县以下基层ω 科技和干部队伍。
一、报考条件和△要求
1.限山西、江西、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2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
2.要求◎政治合格,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二、录取
定向西藏◥就业学生的录取与我校其他非定¤向招生计划同批进行。录取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尤其把考生的志愿和身体状况々作为重点。若投档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投档分数下降40分择优录█取,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被录取的学生,入校时与学校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办理报到手续;拒№签协议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待遇和义务
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的同等待遇,国家还对其学习、生活方面给予经济补助。学生毕业后到西藏工作,进藏服务期为5年。
四、2007年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合计 | 山西 | 江西 | 山东 | 湖北 | 湖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水利类 | 四年 | 10 | 2 | 2 | 2 | 2 | 2 | |||||||
测绘工程 | 四年 | 10 | 2 | 2 | 2 | 2 | 2 | |||||||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临床医学) | 五年 | 20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
合计 | 40 | 2 | 4 | 4 | 4 | 2 | 2 | 4 | 4 | 2 | 6 | 4 | 2 | |
以上招生科类均为理工类。 |
全国支∮援西藏,是中央的战略决策,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政治任务,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帮≡助西藏实现快速发展的特殊措施。望有志于建设和开发西藏的广大学子踊跃报考◥。
咨询电话:027-6875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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