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宝鸡文理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1,英文校名为“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录取。
第十一条: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①业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执行。进档的省外各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相应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陕西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招生办《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录取中若出现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则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各类专业在录取中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爱心资助,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电话:0917-3361065
招生网址: http://ein.bjwlxy.cn
E-mail: bjwlx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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