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9

  • <tr id='kL3Elw'><strong id='kL3Elw'></strong><small id='kL3Elw'></small><button id='kL3Elw'></button><li id='kL3Elw'><noscript id='kL3Elw'><big id='kL3Elw'></big><dt id='kL3Elw'></dt></noscript></li></tr><ol id='kL3Elw'><option id='kL3Elw'><table id='kL3Elw'><blockquote id='kL3Elw'><tbody id='kL3Elw'></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kL3Elw'></u><kbd id='kL3Elw'><kbd id='kL3Elw'></kbd></kbd>

    <code id='kL3Elw'><strong id='kL3Elw'></strong></code>

    <fieldset id='kL3Elw'></fieldset>
          <span id='kL3Elw'></span>

              <ins id='kL3Elw'></ins>
              <acronym id='kL3Elw'><em id='kL3Elw'></em><td id='kL3Elw'><div id='kL3Elw'></div></td></acronym><address id='kL3Elw'><big id='kL3Elw'><big id='kL3Elw'></big><legend id='kL3Elw'></legend></big></address>

              <i id='kL3Elw'><div id='kL3Elw'><ins id='kL3Elw'></ins></div></i>
              <i id='kL3Elw'></i>
            1. <dl id='kL3Elw'></dl>
              1. <blockquote id='kL3Elw'><q id='kL3Elw'><noscript id='kL3Elw'></noscript><dt id='kL3Elw'></dt></q></blockquote><noframes id='kL3Elw'><i id='kL3Elw'></i>

                宝鸡文◎理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宝鸡文理学ㄨ院 > 高考招生 >

                宝鸡文〗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宝鸡文理ぷ学院,英文名: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第四条 办学类型:陕西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现设有哲学、政法、教育科学与技术、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文化与旅游、经济管理、音乐、美术、数学、物理与信息技术、化学化工、地理科学与环境工程、机电工程、电子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体育等17个系(部),53个本科专业ξ。

                  第五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调整招生计划等重大事宜。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ζ 导、纪委、教务处、招生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主管院长担任,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我校↘在相关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我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录取。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考生须通过各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0分。为了便〒于教学,其它专业外语语种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三条 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本科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类、外语、体育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音乐学、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7000元/年,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9000元/年,舞蹈学专业11000元/年。若有变动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按在全国省(市、区)的招生计划比例奖励优秀考生【。由我院校友外语系々1994级康赛妮集团公司(港资)副总裁刘秀玲特设“秀玲教育基金(500万)”奖励优秀考生。

                  第十八条 招生联系单位:宝鸡⊙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传真电话:0917-3361066

                  E-mail: bjwlxyzb@126.com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宝鸡文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宝鸡文理学院2012年招生章ω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