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宝鸡文理学院,学校国标代∑ 码为10721,英文校名为“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第四条 办学类型:学校为陕西省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设⌒ 有哲学系、思政教研部、政法学院、教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历史文化与旅游系、经济管理学院、音乐系、美术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体育系等18个院系部,开设有66个本科专业。学校拥有6个一级硕士授权学科,29个硕士授权点。
第五条 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纪委监察室、学生处、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办、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等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管理等重大事项。校招生办具体负责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艺术类预留计划主要用于报考学校生源较多省区的相同分数考生。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录取。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须英语语种考生才能报考,考生须通过相关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组织的英语口试,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0分。为了便于教学,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学费标准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收费标准︼和规定,本科文史类专业为3500元/年;理工类、外语、体育等专业为4500元/年;艺术类音乐学、美术学等专业为7000元/年;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为9000元/年;舞蹈学专业为11000元/年。学费标准若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能有机会申请出国留学或者访学。目前学校已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意大利、新西兰、韩国、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外知名大学和教育机构开展交流学习、带薪实习、“2+2”本科双学位、暑假学习、赴外实习及读研等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第十八条 招生联系单位:宝鸡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917-3361065
招生网址: http://ein.bjwlxy.cn
E-mail: bjwlx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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