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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文理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宝鸡文理学院,英文名: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第四条 办学类型:陕西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现设有哲学、政法、教育科学与№技术、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文⊙化与旅游、经济管理、音乐、美术、数学、物理与信息技术、化学化工、地理科学与环境工程、机电工程、电子』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体育等17个系(部),52个本科专业。

                  第五条 宝鸡文理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调整招生计划等重大事宜。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纪委、教务处、招生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主管≡院长担任,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宝鸡文理学院在相关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我院对各省(市、自治区)符合々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录取。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ξ 生报考,考生须▆通过各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0分。为了便于教学,其它专业外语语◆种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三条 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本科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类、外语、体育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音乐学、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7000元/年,艺术设计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9000元/年,舞蹈学专业11000元/年;高职文史、理工类专业5500元/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若有变动∏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招生Ψ联系单位:宝鸡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传真电话:0917-3361066

                  E-mail: bjwlx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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