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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陕西师范大学,英文名: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学校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学校、国家“教师教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学校国标代¤码:10718。

                  第四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卐的毕业生颁发陕西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生(含艺术、体※育类考生)、保送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员◥和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及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第十条 严格遵照《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编制和执行来源计划。

                  第十二条 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统筹兼顾,在保持各地计划总量相对稳定的同时,将招生计○划的增量向高等教育欠发达且生源质量好、生源数⊙量相对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中西部地区倾斜,使全国招生计划安排和分布更趋公平、科学、合理。为保持学校生源结构的多元化和合理性,在全〗国各省(区、市)均安排招生。

                  第十四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ω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六条 按照有关招生文件要々求,美术类专业及在陕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均编制分省招生计@ 划,其它省份所有非美术类艺术专业一律不编制分省计划。若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则补投计划录◣取。

                  第十七条 除运动训练、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单考考生(一级运动员以上)、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外,其余各专业录取的学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前必须参加各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和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陕西省音乐舞蹈类考生々除外),我校专业测试时间、具体要求及安排以我校2011年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网上远程录取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00%—105%以内;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在110%以内。

                  第二十二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下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1)以调阅档案的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

                  (3)对于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中国语言文学基地和生物学基地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其第二志愿作为第一志愿,按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5)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第二十五条 英语、英语(创】新实验班)、对外汉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校后不得更换主修外语语种。

                  (1)播音编导类专业:对于已经编制分省计划的陕★西省校考专业合格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不低于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划定的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的80%和90%;对于未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学校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主要参考第一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分布及陕西省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确定;文化课在学校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高者优先)。

                  第Ψ二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2)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文化课统一考试,由我校划定文化课分数↘线,分项目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二条 免费师范生录取和入学后的待遇△及就业问题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为了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 “奖、助、贷、补、减、免”助学体系。具体内容详见我校招生简章和学工网。网址:http://www.xsc.snnu.edu.cn/

                  第三ζ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邮编:710062;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29—85310330;陕西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snnu.ed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本ω 科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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