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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师范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700余亩,主要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位于西安∏市长安区,为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艺术类、体育类、外语类及其他文、理、工专业三、四年级教育㊣ 培养任务和研究生培养任务;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区,主要承担本科除◤艺术类、体育类、外语类以外的其他文、理、工专业一、二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任务以及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教育培养任务。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监察部门参与、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在国家教育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学校将预留少数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对生源不足◇的省份,经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意,学校有权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质量好的省(直辖市、自治区)。

                  第十一条2009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卐的方式进行录取;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员、单独招生、西藏内地班、新疆※高中班、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公室)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学生(运动训练、保送生、单独招生、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四条艺术类考生在全国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前必须参加各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专业ㄨ测试和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我校专业测试时间、具体要求及安排以我校2009年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在网上远程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七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下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1)以调阅档案的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

                  (3)对于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中国语言文学基〗地和生物学基地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其第二志愿作为第一志愿,按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5)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 到低分递补。

                  第二十条报考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在90分以上;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成绩在90分以上;报考英语、对外汉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在90分以上。英语、对外汉语、旅游管理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校后不得更换主修外语语种。

                  第二十二条体ㄨ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2)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文化课统一考试,由我校划定文化课分数线∩,分项目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民只招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定向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及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联招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学校各专业均实行按专业招生,入学后除艺术、体育和外语类外,实施“2+2”宽口径按大『类培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前两年统一学习学科的基础课和◥通识课,一年后根据社会人才需求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成绩、志愿情△况进行一次性专业分流,具体规定♀详见《陕西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第七章助学体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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