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韶关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
韶关市惠民北路64号韶关学院黄田坝校区,邮政编码:512003
韶关市新华∮南路1号韶关学院医学院校区,邮政编码:512026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校与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在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 养项目,培养项目用80006单独代码进行招生,采用“2+2”的协同培♀养模式,学生按照培养模式◆规定的时间,分别在韶关学院及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等院校就读,并在企︻业进行顶岗实习。该专业录取考生不得转学到其他高校,也不得转读韶关学院其他专业。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我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就々业。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专科招生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出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要求: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Ψ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香港自主招生专业(专科)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采取现场中英文双语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语言能力、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录取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入选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8月中旬公布录取结果。详见《韶关学院2016年对港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第二十四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符合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广东卐省内,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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