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也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院校,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学校分有东西两个校区,西校区(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 招生计ω 划及专业
第六条 学校参考各省市近三年的生源及就业情况等安排招生专业计划,以当年上报教育部专业计划为准。其中:5%用于自主选拔录取;2%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自主选拔录取;6%用于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1%用于高水平运动员(含保送);4%用于少数民族预科生(含新疆协作班)和内地班(新疆、西藏);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的预留计划。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有普通高考、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贫困专项、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高中班等。招生工作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详细情况以学校2014年招生指南为准。
第九条 为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学校将从♂部分优秀一批本科学生中实施转专业的政策,新生入学后可依照《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进行申请与参加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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