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06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北京工业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结合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北京工业大学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工业大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北京工业大学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长及学校相关部门及纪检部门的领导组成。 第六条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 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八条 学校的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录取数的120%。 第九条 学校调档∮后,按照高考总分优↓先(不考︽虑附加分)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分专业级差。 第十条 某些专业录取时除①了高考总分外,还要考虑个别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 第十一条 学校在京录取高分的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时为第二志愿的考生预留一定比例的计划。 第十二条 录取Ψ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录取时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方式: 网址:www.bjut.edu.cn 电子信箱:zsb@b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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