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1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工业大学院校国标代码:10005
第四条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的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录取〓数的120%。
★对于江苏籍普通类考生,我校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第十二条 对附加分实行调卐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原则。
第十四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体检标准。
第十六条 学校艺术类本科的招生录取,按照《北京工业大学201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七条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7391609,网址:www.bjut.edu.cn,电子信箱:zsb@bjut.edu.cn。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北京工业大学2011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 工大要闻-青海省副省长刘涛一行到校调研交流 12-18
高考招生
- 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08-05
- 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08-05
- 北京工业大学2016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工业大学2015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工业大学 2014 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工业大学2015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工业大学2011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工业大学2012年普通类及艺术类本科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