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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4066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学①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批次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统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生源省所对应的招生层次的投档比例执行,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①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

                第二十一条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普通高考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一)广东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录取原则:学校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1.学校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分值适用于〖专业分档。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根据专业教学要求,请报化妆品技术专业、工业分析技ξ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以及艺术设计学院专业的色觉异常考生慎重报考(各专业招生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2018版《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ξ 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二)住宿费:1000-1400元/学年。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姚晓波;

                传 真:0760-89986916;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真:0760-88268371;

                学校网址:http://www.zspt.cn/;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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