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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工业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业大学。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地点:朝晖校区(含德胜园)地处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德胜园位于假山路33号);屏峰校区地处◤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杭州小和山高教园区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学校调档数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110分(含)以上;日语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均要求100分(含)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75分(含)以上;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动画)要求75分(含)以上。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卐降分不超过10分。

                  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校对1、2、3、4专业志愿按1分级差进行专业投档,4、5、6专业志愿视为并列志愿,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须重点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排名均』为在重点批次的排名):

                  (二)高考总分理科排名列全省前6000名、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000名的浙江省进档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的第一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理科排名列全省前9000名、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700名的浙江省进档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的前三个专业志愿的其中一个。

                  1.普通文理科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前300名,免大学本科所有学费;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前500名,免大学本科前三年学费;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前1000名,免大学本科前二年学费;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前1500名,免大学本科第一年学费。

                  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校健行学院的考生,理科高考投档成绩必须高出省重点线55分(含)以上,文科必须高出省重点线25分(含)以上。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健行学院,高考总分列全省理科前6000名或文科】前2000名,确保录取。

                  (一)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限声乐、器乐、舞蹈类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获得A级证书。

                  (三)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发明专利(须第一发明人)。

                  第二十◥六条 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某些专业因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三十条 学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14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Ψ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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