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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工业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3年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业大学。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地点:朝晖校区(含德胜园)地处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德胜园位于假山路33号);屏峰校区地△处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杭州小和ㄨ山高教园区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学校调档数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110分(含)以上;日语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均要求100分(含)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75分(含)以上;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动画)要求75分(含)以上。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ㄨ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校对1、2、3、4专业志愿按1分级差进行专业投档,4、5、6专业志愿视⊙为并列志愿,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一)高考总分理科排名列所在省前2700名、文科排名列所在省前800名的进〇档考生,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排名均列专业前30%的,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保送推荐资格(具体▂办法参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直接选拔优秀新生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实施办法▲》)。

                  (二)高考总分理科排名列全省前6000名、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000名的浙江省进档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的第一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理科排名列全省前9000名、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700名的浙江省进档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的前三个专业志愿的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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