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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总则
第二条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々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6号,邮政编码:519088
第七条办ω 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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