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7年卐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Huaqing College。学院国标代码:13679。
第四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邮编:710043。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 行适当调整。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C及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2.舞蹈表演及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争先创优”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同时对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保障其顺利入学。
第二十五条 学院互联网域名:http://www.xauat-hqc.com,学院微信公众号:hqxy2004 招生信息网:http://zs.xauat-hqc.com/招生咨◥询电话:029-82628201,029-82628205(传真),邮箱:xjdhq@126.com。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7年5月10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08-05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