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9

  • <tr id='eKyjHN'><strong id='eKyjHN'></strong><small id='eKyjHN'></small><button id='eKyjHN'></button><li id='eKyjHN'><noscript id='eKyjHN'><big id='eKyjHN'></big><dt id='eKyjHN'></dt></noscript></li></tr><ol id='eKyjHN'><option id='eKyjHN'><table id='eKyjHN'><blockquote id='eKyjHN'><tbody id='eKyjHN'></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eKyjHN'></u><kbd id='eKyjHN'><kbd id='eKyjHN'></kbd></kbd>

    <code id='eKyjHN'><strong id='eKyjHN'></strong></code>

    <fieldset id='eKyjHN'></fieldset>
          <span id='eKyjHN'></span>

              <ins id='eKyjHN'></ins>
              <acronym id='eKyjHN'><em id='eKyjHN'></em><td id='eKyjHN'><div id='eKyjHN'></div></td></acronym><address id='eKyjHN'><big id='eKyjHN'><big id='eKyjHN'></big><legend id='eKyjHN'></legend></big></address>

              <i id='eKyjHN'><div id='eKyjHN'><ins id='eKyjHN'></ins></div></i>
              <i id='eKyjHN'></i>
            1. <dl id='eKyjHN'></dl>
              1. <blockquote id='eKyjHN'><q id='eKyjHN'><noscript id='eKyjHN'></noscript><dt id='eKyjHN'></dt></q></blockquote><noframes id='eKyjHN'><i id='eKyjHN'></i>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主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为保障学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校址: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①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招生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艺术类:艺术设计、绘画、摄影、舞蹈学等4个专业。

                  理工类: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卐程、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矿物资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城市规划、金属材料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々贸易、英语、经济学等26个专业。

                  第九条 学院所有专业男、女考生均可报考,比例不限。

                  (一)我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控制,其中平□行志愿按计划数的110%控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三)普通文理类考生在专业录①取时,学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之间设置分数级差,级差分值【为“3-2-1”,其余》专业志愿平行,择优录取。不服从调配的考生,按照退档处理。

                  (五)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中,理工类、文史类数学成绩均计入总分。

                  (七)艺术类舞蹈学专业录取:凡参〖加我院专业课校考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我院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 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凡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课统考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该专业对外语等单科成绩均有一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依ㄨ据陕西省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经济学等5个专业10000元/学年;艺术设计、绘画、摄影、舞蹈学等4个专业15000元/学年;其余专业12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

                  第十三条 学院设有“争先创优”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标兵、一、二、三等四个等级(奖金额度为3000元/人·年—300元/人·年不等)。特别优秀的ぷ可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学院设立一、二、三等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且成绩优秀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院将按省份、按专业进行评比、奖励。

                  第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本章程□ 适用于本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科招生工作。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

                  咨询电话:029-82628201 82628222 82202223

                  网 址: http://www.xauat-hqc.com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