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潍坊学院 学校代码:11067
潍坊学院安顺校区校址:山东省潍坊市友爱路1979号 邮编:261021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概况
学校现有主校区和安顺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100亩,校舍建筑面积81.9万平方米,为省级“花园式单位”;现有固定资产17.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7亿元;建有集文献借阅、信息咨询、文献检索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46万册、电子图书20040GB;建有反映潍坊悠久历史文化的潍坊文化名人馆、古籍馆;建有高标准的大型体育运动场和现代化多功能体育馆;建有不同专业特色的现①代化的各类实验室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中心;建有北海文化研究院、山东半岛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文博→研究院、量子通信研究所、微尺度科学研究所等59个研究院所和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于一体的351个校内※外教学实践基地;建有国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的校〗园网,是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潍坊地区网络中心、全国教育信息化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现设23个教学院部,67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现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46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5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目前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6项。
近年来,学校的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以№优良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高分双优”成绩通过省委高校工委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评估,被国家和省确定为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教育改革试验区试点建设的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国家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13年被确定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并先后荣获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 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各省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
说明1: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3个本科专业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舞蹈表演3个专科专业安排在安∮顺校区。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二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按各省份的投档志愿顺序依次办理录取手续。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说明:我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的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中,在按照遵循第十三条录取原则的前提下,结合专业成绩录取。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科专业和舞蹈表演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身体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但身高严重不足、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得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入学体检□ 不合格的新生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录取新生中有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教育厅从严惩处。
第十七条 加分、降分和优先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和我校上述有关录取原则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奖贷措施
第二十二々条 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
第二十四条 奖贷措施:学校建立了助◥学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以及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学校临时设立的各种助学奖学金等;专门成立了助学中心,完善了勤工助学等制度,帮助学生进行勤工助学,并在校内设有多个岗位;按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协助其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
第六章 学历证书
允许优秀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发给潍坊学院辅修专业证书;达到山东省双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ξ坊学院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潍坊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主 校 区: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 邮编:261061
学校网址:http://www.wf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536-8785173
招生监督电话(传真):0536-878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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