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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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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ζ 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潍坊学院 学校代码:11067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潍坊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已有61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中国优秀旅游ω城市——山东省潍坊市,地处渤海之滨,临【胶济铁路和济青、潍莱高速公路,风光旖旎、交通便利。学校现有主校∞区和西校区两个校区。学校具有优越的办学条件和雄厚的师资力量,是学子求学成才的良好选择。2012年,学校将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普通本、专科生5780人,其中本科4760人、专科1020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余人,博士、硕士10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6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50余人;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刘以训、刘振兴、肖纪美、钱逸泰、许绍燮、束怀瑞、傅廷栋、姚建铨等180余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校特聘教授或兼职教授。学校有多个国家级、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有多光子纠缠与操纵ㄨ省级重点实验室,有省级重点学科、省级一类教学实验室和多门省级精品课程、省级教学改革试点课程等。2007年学校以优良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 作水平评估,2008年以“高分双优”成绩通过省委高校工委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评估,2009年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10年被确定为全国教师教育基地。学校现有21个教学院(部),开设59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在校生约22000人,还有来自日本、韩国、捷克、俄罗斯等1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已经形成了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多门类、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目前,学校正抓住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坚持科学发展,推进改革创新,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々斗!

                  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等工作。

                  第九条 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录取信息公布等工作均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对以潍坊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 我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声讯电话等规定途径公布,同时我校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致电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各专业具体录取结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我校将按录取新生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条 2012年,我校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4760人,面向山东、河南2个省招收专科生1020人。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合格,符合①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按各省份的投档志愿顺序依次办理录取手续,即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再录取后续学校志ω 愿考生,第一学校志愿不满时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进档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不平衡时,我校将根据报考、实际教学等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若无法满足某考生报考专业,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根据省招办下发的投档单卐,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专业志愿清”)原则,文〓理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自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将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2、外省艺术体育类考生█:⑴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3个美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组织专业校考;录取时在投档考生中先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我校专业校考成绩计算折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校考成绩均按满分750分折算)、再按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美术学和艺术设计2个本科专业的折合成绩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动画本科专←业的折合成绩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⑵音乐学本科专业和音乐表演专科专业录取时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说明:我校在云南№和江苏两个省组织音乐类专业校考,湖南、河南、四川、江西四个省份不组织音乐类专业测试。⑶体育类专业承认各省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测↓试;录取时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 ,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社会体育本科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身体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入学体检不合格的新生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录取新生中有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教育厅从严惩处。

                  第十九条 加分、降分和优先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和我校上述有关录取原则的考生予以々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退学学费: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实际学习时间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由于违纪舞弊等被取消入学资格或勒令退学者,所交学杂费概不退还。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3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3600元/生/年;外语类和体育类专业:48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12000-15000元/生/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外包)/通信工程(物联网)为9600元/生/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热门专业,其学费收费标准上浮10%。

                  第二十六条 奖贷措施:学校建立了助学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以及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学校临时设立的各种助学奖学◢金等;专门成立了助学中心,完善了勤工助学等制度,帮助学生进行勤工助学,并在校内设有多个岗位;按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协助其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另外,我校还设立了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制度,用于一次性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Ψ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sdpec.edu.cn;http://gaokao.chsi.com.cn 。

                  西校区:山东省潍坊市友爱路1979号 邮编:261021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wf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传真):0536-878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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