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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城建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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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城建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1、学校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ㄨ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校纪委监察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我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备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我校也将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媒体及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2018年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顺序志愿、平行志愿和综合改革三种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当同一科类、相应批次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和理综成绩,优先满足成绩较高考生的志愿。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江苏考生执行本章ㄨ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

                  第十五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以“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为原则,在公布招生计划范围内,先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课成绩 + 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第二十条 我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二条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经学校认定体育测试合格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考生须达到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规定的相应的文化成绩标准,然后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同第十一条),如生源所在省未公布分专业计划,我校录取时按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第二十六条 依照高考体检工作相关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入学后,学校对注册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第二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核达到毕业标准ξ的颁发天津城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注明“专科起点”。对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ζ 一条 收费标准

                  与丹麦VIA大学合作举办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工程管理):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度我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八条 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邮政编码:300384 电话:022-23085247

                  E-mail: zhb@t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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