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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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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 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08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坞城校区(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第十一条 办学历史:山西大学成立于1902年,是中国近代最早创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200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成为“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入选高校,步入“有特色、高水平”建设的中西部重点建设高校行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山西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山西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编制预留计划10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卐原则, 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事先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 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山西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软件工程专业的体检要求参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和科类,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科类,则按照我校公布相关录取办法进行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以下排序办法择优ζ 录取,如排序后成绩仍相】同,则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同分考生排序办法:

                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 ①专业成绩②文化课○总分③语文、英语科目成绩之和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部分学院实施按大类招生,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学习一年或两年基础课程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划分,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第二十四条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依据教育ㄨ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ω 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201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六条 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山西省录取办法

                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男、女生计划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总分+专业课成绩÷专业总分)×100)从高到@低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美术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我校使用生源地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音乐类、美々术类各专业省外录取成绩要求为考生文化课、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美术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按∴照专业成绩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要求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身高要求为男不得低于170cm;女不〇得低于160cm(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的我省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身高测试为准)。

                  第三十二条 山西大学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我省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三十四条山西大学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山西大学校长贾锁堂。

                第五章 颁发证书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ぷ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四十条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了《山西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助奖学金20余种,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每年约有55%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

                第四十二条 对于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我校的优秀新生(文史、理工类),学校设立专项奖励政策。奖励条件及额度具体为:

                2、高考成绩超过生源地当年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30分以上且录入物理学(国家基地班)、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的考生免收第一学年学费,第二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仍免收当年学费作为奖励。

                4、录取@ 到我校大东关校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超过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分者,学校免收其在校期间第一、二学年学费作为奖励。

                第四十四条 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物理学(国家基地班)、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工商管理︻类(理科试验班)实行优选淘汰机制,具体办法详见《山西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籍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山西大学网址:http://www.sxu.edu.cn

                  电话:0351-7010288传真:0351-7010288

                邮编:030006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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