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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民族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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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民族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University forNationalities),是中央部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民委主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国家民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 流动站。国标代码:10656。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小组。

                  第七条 西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5523524。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2016年计划招收本科生6940人,预科生455人。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及少数民族考生的生源数量与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国家民委及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 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即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江苏省进档考生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2B以上并按“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其余省(区、市)进档考生依⌒ 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条件下,专业№分配优先原则:①专业志愿顺序;②民族;③相关科目成绩,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考生ξ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学校认可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进档考生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固定投档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六条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类(藏文)、藏药学和法学(藏汉双语)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藏语文基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类(彝文)、中药学(彝药学)和法学(彝汉双语)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彝语文基础。具体要求以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订单定向招生计划,面向四川省招收加试藏文的考生,具体要求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被录取的订单定向考生,必须在入学时与学校、甘孜州相应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未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订单定向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转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毕业时由甘孜州负●责安排就业。

                  第二十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具体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费标准:美术学、雕塑、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类各专业12000元/年;动画、摄影专业9600元/年;绘画、艺术设计类各专业7200元/年;音乐学(师范类) 专业6000元/年;建筑类各专业6600元/年(五年制);普通理工类各专业4900元/年;普通文史类、农林类、体育类各专业4400元/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类各专业2000元/年;民族学(藏学)专业免收学费;预科班(含代培外校预科)专业3000元/年。住宿费标准:每人800-12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四川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网址:http://zsjy.swun.cn)。招生咨询电话:(028)85522012。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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