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及预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是国家部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国标代码:10656。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及预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及预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招生工作小组由主管校←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西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投诉电话:(028)85522012,85523524。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条 学校录取时ξ ,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时,学校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江苏省投Ψ 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分数清”的原则录╱取。
第十四条 体育类考生在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进档考生体育专业考试ζ 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六条 民族学(藏学)专业免收学费,且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进校后须加试徒手画。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要求者,学校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
第二十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具体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按照属地化原则,学校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卐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杂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七条 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招生信↑息:
2.办公电话:(028)855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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