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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民族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名是西南民族大学,国标代码:10656,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学校是国家部委直属高校,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培养包括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专科、预科以及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层次高级人才。

                  第四条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普通本专科、预科ω 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预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招生工作小组由主管校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省(市、自治区)按测算情况进行调档。对进档的少数民族考生,学校酌情使用预留计划顺延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专业级差确定录取专业,专业级差的确定以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在5分以内,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艺体类专业进档考生,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如我校招生省区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舞蹈表演(专科)专业直接使用考生统考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进校后需加试徒手画。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要求者,学校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

                  第十七条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科专业鉴于对口行业对从业者的普遍要求,报考该专业男生身高不宜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宜◣低于1.60米,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

                  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1. 登录招生信息网:http://zsjy.swun.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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