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学校在近六十年的建设历程中ぷ,凝练出“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发扬“团结、献身、求是、创新”的优良校风█,坚持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提高质量,现已建成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艺等多学科综△合配套、协调发展的国ㄨ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和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学校北依紫金山,西临■明城墙,校园占地3118亩。校园内曲塘潋滟,佳木葱茏,碧草如茵,景色宜人,与中山◣陵风景区浑然一体,是修身治学的理想园地。
二、招生计划
三、报考和录取
1)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1)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新生实施录取工作。
3) 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对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对于≡江苏省选考历史的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相同时,等级高者优先∮安排。
5)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选拔录取权的首∩批院校之一,对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并取得资格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填写考生志愿表,我校按承诺★的条件予以录取。
7)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相关政策范围内,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化工与制药类∩、计算机类、经济学类、会计学、工商管理类、数学类、设计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材料类按专业大类招生,入学一年或两年后根据学生成绩∏和个人志愿在专业大类〇内进行细分。
1、新生入校学习一年后,学习成绩排在▽学院前30%的学生可以申请调整专业。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2、学校设有完备的奖助学体系,通过提∑供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七、信息公开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 真:025-84432546
联系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艺文馆二楼招生办公室
十、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南京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理工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理工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省内) 08-05
- 南京理工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