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学校在五十多年的建↘设历程中,凝练出“以人为本、厚德博学”的办学理念,发扬“团结、献身、求是、创新”的优良校风,坚持》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提高质量,现已建成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等多学科综合配套、协调发展的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北依紫金山,西临明城墙,校园占地3118亩。校园内曲塘潋滟,佳木葱茏,碧草如茵,景色宜人,与中山陵风景区浑然一体,是修身治学的♂理想园地。
二、招生计划
三、报考和∏录取
1)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①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1)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新生实施录取工作。
3) 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对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对于〖江苏省选考历史的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相同时,等级高者优先安排。
5) 我校∑ 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选拔录取权的首批院校之一,对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并取得资格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填写考生志愿表,我校按承诺的条件予以录取。
7)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相关政策范围内,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化工与制药类、工商♀管理类、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类按专业大类招生,入学一年或ぷ两年后根据学生成绩和个人志愿在专业大类内进行细分。
1、新生入校学习一年后,学习成绩排在学院前】30%的学生可以申请调整专业。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2、学校设有完备的奖助学体系,通过提供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七、信息公开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网 址:http://zsb.njust.edu.cn 邮编:210094
九、保送生、国防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和西藏班∑ 的录取按教育部的规定和我校的招生办法执行。
十一、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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