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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①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东北大学,国标代⊙码为10145。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性质为@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东北大学在沈阳设南湖、浑南等校区,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秦皇岛分校。

                  第四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东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秦皇岛分校学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标注在秦皇岛分校某专业学习〇。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招生委员会、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问题,统筹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监督招生活动,维护招生公平公正。东北大学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地区)招生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并协助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 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ξ 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类)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东北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学生、定向就业生、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国家专项(贫困定向)学生和高校专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学生等)、保送生、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生。秦皇岛分校不承担特殊招生类型任务。

                  第九条 调档比例。东北大学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校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根据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在上海、浙江的调▽档比例为100%。

                  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4、45、46条有关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优先顺序。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上海、浙江考生的优先录取顺序分别按照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规定的同分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征集志愿(二志愿)。当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调取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的省(区、市)录取。

                  第十七条 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该招生大类的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内蒙古和◆江苏。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进档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再依次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江苏省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 ”的排序方法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选测科目等级优先顺序进行录取,选测科目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B+、A+)”“A+、B(B、A+)”“A、B+(B+、A)”“A、B(B、A)”“B+、B+”“B+、B(B、B+)”。校本部招收江苏考生理科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科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详见公布的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秦皇岛分校招收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B+、B,必测为4C1合格。

                  第二十一条 定向就业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在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秦皇岛分校在招生中的相关要求、收费标准、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等详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招生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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