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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湖北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湖北文理学院,英文全称 HuBe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学『校国标代码为10519,注册地址为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ω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北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①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员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通过湖北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buas.edu.cn)和各省的招生权威刊↙物对外发布。

                  第十三条 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调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分类按分数由高到低排队,依次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考生同意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同意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实行“专业(类)+院校”投档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所投专业(类)进行专业安排。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体育ㄨ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Ψ█均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生源省份,考生还应取得我校的校□ 考合格证。

                  1、美术、音∑ 乐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0.6+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湖北省外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课考试的各专业,其录取规则如下:各省有规定的换算标准卐,则按各省规♀定的换算标准执行,如部分省份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按照如下规则投档:

                  2、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体育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0.5+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0.75”计总分「排序。

                  美术按“专业课成绩×0.6+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排序【。

                  第二十一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考生若因】各种原因自愿放弃入学资格,须由本人及№家长到我校说明情况并办理退档手续。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应征入伍的新生,需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证到入伍地县(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征兵办公章后,交送学校招生部门。学生退」伍后,持当年录取通知书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网站公布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为:

                  邮政编码:441053

                  学校网址:http://www.hbuas.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湖北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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