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2015年招生ω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湖北文理学院,英文全称 Hu Bei University of Arits and Science. 学校国标代码为10519,注册地址为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
第四条 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德行高尚、智慧出众、内心强大、受人尊敬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师生及校友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务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条 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我校除⊙日语专业安排有日语教学外,其它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请考生注意填报。
第十六条 艺术、体育录取办法。
各省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没有特殊要求的,各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二)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3.75+文化课成绩×0.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的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九条 凡经我校录取考生,若因↓种种原因放弃入学资格,须由本人及家长到我校说明情况并办理退档手续。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
电话:0710-3595555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hbuas.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地方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地方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北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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