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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ㄨ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证书”退伍军人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美术卐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分占60%,文化分占40%合成总分,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对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皮具设计、影视动画、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珠宝鉴定与营销和首饰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者;因用人单位对身高有要求,报考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低于1.56米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七章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财经、管理类专业学费 45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 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素质∩奖学金、新生∑ 奖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奖学金、英语四六级奖学金、亚洲博闻奖学金等,同时设“十佳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多种奖项,以鼓励学生发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34835229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真:020—34874086

                学校网址:http://121.33.253.213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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