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海学▲院2009年普通高校招ξ生章程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是广东省属的公办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我校200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1.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校招生办公室是负责本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二条 录取原则
2. 不录取无我校志〗愿(含院』校服从)的考生。
4. 如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根据专业缺档情况录取第二志@ 愿有我校专业志愿(含专业服从分配)的考生,后续志愿如此类¤推。
6. 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除总分及身≡体条件外,还需适当参考外语科目的分数;艺术设计类专业除参加文化科考试外还需参加术科考试;广东省考▲生报考外语类专々业在录取时还需参考英语口语成绩。
第三条 退档原则
2. 总分较低,而所报⊙专业志愿又无法调剂。
4. 所有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均需经过学校监察处审查同意后才能退档。
①学费:航海类专▲业275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5500元/年;文史类、财经类、管理类专业 4500元/年;艺术设计类专业 8000元/年。
第五条 奖学金、国家助学贷ξ 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① 航海类专〖业♀奖学金奖励面为22%。其中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000、1000、400元/年,按学生人数的2%、5%、15%评定。
③ 学校航海奖学金。从学︼校评选的三好学生标兵中推荐产生,此项奖学金视学校对外学术交流需要进行评定,每∮学年每人10000元。
⑤ 在校⌒ 表现好,成绩优秀的学生均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每╱生不超过6000元/学年。
① 在校表现好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③ 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给予资助性♂酬金,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其他
2. 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如下:
3. 有关咨询、工作联系办法↘
②西校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黄埔村々夏阳大街1号
④投诉电话:020-32082358(监察处)
⑥网址:http://www.gzhmt.edu.cn
4.本章程由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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