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医科大学,部标代码为10598,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现有三个教学点,分别位于南宁市双拥路22号、南宁市双拥路8号和南宁市青▃山路7号。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二级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〇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同时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关体检的补充规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分配。如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四条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是我校的精品专业,学校在重点本科批次招录考生,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具体情况划定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在高〓分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凡专业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七年制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四、五年制专业志愿的正常录取。
第十六条 护理学专业招收适当比例的男生;预防医学、药学、社会工作、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招收男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建议女生慎报。
(一)医学相关专业及药学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斜视、肝功能异常、晕血症、肢体残缺、双上下肢不能正常运用、各类创伤致严重后遗症、先天性疾病影响正常生活及专业课学@ 习的考生;
(三)护理学、护理、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6cm以上;
第十八条 学生体检情况以新生入学后复查为准,对弄虚作假者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对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
第四章中外合作项目
第二十三条 完成广西医科大学两年学习后,雅思IELTS成绩达到5.0-5.5分或托福TOFEL成绩达到61-73分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美方继续第三年课程学习。如果雅思或▲托福成绩不合格,也可到美方大学先补习英语,成绩合格后开始第三年的课程学习。
第二▃十五条 如因个人原因学生未能在第三年赴美学习,可选择在广西医科大学修完第三年的全部课程,由广西医科大学颁发专科毕业证书以及美国合作院校颁发的结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录取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七年制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广西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广西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广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达到广西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九条 学校概况、专业介绍和奖、贷、助学金政策以及学费、住宿收费标▅准、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招生网。
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 邮编:530021
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4984.cn E-mail:zsjy58490@163.com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及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西医科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广西医科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广西医科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广西医科大学2006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广西医科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广西医科大学2018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08-05
- 2018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表(广西)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