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09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校名全称:广西艺术学院;代码(国标):10607;办学地址:广西南々宁市教育路7号(本部),邮编:530022。
第四条 广西艺术学院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章 学历层次与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 2009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000人、高职高专80人(中英合办,国内2年专科+国外2年本科,相关信息可登录我院网址招生资讯查看),高职高专三年制◥20人,面向全国招生。
第※九条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招生条件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 报考我院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〇的招生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高职高专专业生源认可生源省级艺术统考∩成绩。
第十二条 已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 普通高校招生的文化统一考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后),各专业文化分数线一经确▲定,报生源省招生部门备案并公布。高职高专文化录取分数要求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专科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十七条 高考文化成绩(含数学)达到我院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我院专业考试成绩取得合格资格,依据考生志愿及政审体检等ζ 情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适当Ψ降低分数录取。
第二十一○条 填报我院第一志愿并达到我院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所填专业(方向)志愿不能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情况进行∮其他专业(方向)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酌情填报。
1、除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以外,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有一定身高,还须符』合我院部分专业提出的身体条件要求:
②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演唱、民族音乐表演)专业除①项要求以外,还@ 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身高要求为女生158cm、男生170cm以上;
④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时尚造型与◆影视形象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影像数字传播)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⑥美术类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2、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
1、动画(动画设计制作、网络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装々帧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景观艺术设计、会展策划与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商业插图设计々、旅游品艺术设计)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业高职高专3年制学费为95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业高职高专2年制(中英合作项目)及其他专业年收费标准以本年度《招生简章》公布为准(学费标准按广西物价部门当年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八章 奖、助、贷学金措◢施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我院本科招生信息均以本章程和年度《招生简章》及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除此之外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我院将不负责解释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ξ执行。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邮编:530022
网址:http://zsb.gx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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