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16

  • <tr id='85GHQa'><strong id='85GHQa'></strong><small id='85GHQa'></small><button id='85GHQa'></button><li id='85GHQa'><noscript id='85GHQa'><big id='85GHQa'></big><dt id='85GHQa'></dt></noscript></li></tr><ol id='85GHQa'><option id='85GHQa'><table id='85GHQa'><blockquote id='85GHQa'><tbody id='85GHQa'></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85GHQa'></u><kbd id='85GHQa'><kbd id='85GHQa'></kbd></kbd>

    <code id='85GHQa'><strong id='85GHQa'></strong></code>

    <fieldset id='85GHQa'></fieldset>
          <span id='85GHQa'></span>

              <ins id='85GHQa'></ins>
              <acronym id='85GHQa'><em id='85GHQa'></em><td id='85GHQa'><div id='85GHQa'></div></td></acronym><address id='85GHQa'><big id='85GHQa'><big id='85GHQa'></big><legend id='85GHQa'></legend></big></address>

              <i id='85GHQa'><div id='85GHQa'><ins id='85GHQa'></ins></div></i>
              <i id='85GHQa'></i>
            1. <dl id='85GHQa'></dl>
              1. <blockquote id='85GHQa'><q id='85GHQa'><noscript id='85GHQa'></noscript><dt id='85GHQa'></dt></q></blockquote><noframes id='85GHQa'><i id='85GHQa'></i>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主页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ぷ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华商路1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董事长▅、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的计划等问题。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 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中外←联合培养的国际班、国际双语班、国际实验班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卐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的考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25000元/学年/人,其中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27000元/学年/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35000元/学年/人;艺术类专业29800元/学年/人;国际双语班和国际实验班35000元/学年/人;国际班36000元/学年/人,在国外学习期间的费用按国外相应高校收取,我校按一定比例收取学费。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生”,并设一、二、三等奖学金;校内为贫困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人:苏宁

                电子邮箱:1105322443@qq.com

                咨询电话:020—82666666

                电子邮箱:407894786@qq.com

                招生网址:http://zs.gdhsc.edu.cn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于2018年3月8日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委托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