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华商路一号;邮政编码:511300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九条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卐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确定,我校本科在第二批B线录取。外省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Ψ 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05%。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Ψ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美术类专业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可预∑ 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将按照学校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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