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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主页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1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1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758。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重∩庆市教委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现设有社会工作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下设金夫人摄Ψ影学院、圣雅菲╱形象设计学院)、工程管理系、会计与①贸易系、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等9个二级→教学院系,开设专业44个,面向全国31个省市招生,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历经27年的改革发展,学院教育教学成果丰∏富,学院是: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

                  ★国家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重庆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08年99.74%、2009年99.50%、2010年99.07%。

                  第九条学院︾2011年18个专业面向重庆市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700名。

                  第十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二)报名办法:考生于报名时间内∏登陆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zs.cqcmc.cn),进入“2011单独招生¤专栏”,从“网上报名”栏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考生个人信息(如: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姓名等)。填报专◤业志愿等信息。

                  2、考生所填报名号,身份证号,姓名,学院将与市教育考试院对比数据,三者之一不符,该生↓所报信息作废,

                  (三)专业志愿填报须知:

                  2、装潢ω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专业为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必须参加“重庆市2011年美术联考考试”且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分①数线。

                  第十二条 交费:报名考生需于2010年3月3日~3月11日期间,按下列帐号在当地银行缴纳考试费(100元/生),或到我校现场交费,我校收到考生汇款方能视为【有效报名,3月17日在网上公布有效报名(准予考试)考生名单。

                  学院户名: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开户行:建行沙坪坝支行熙街分理处

                  第十三条 考试手续办理:

                  友情提示:因大学城地区的住宿接待能力有限,建议部分偏远↑郊区的学生3月25日在沙坪坝等市区住宿,3月26日到学校参加考试。

                  (一)考试内容与方式

                  测试内容:试题〖针对中学语文、数学的基础知识进行命题。全为客观题,

                  2、“英语测试” (100分)

                  测试方式:采用计算机测试方式,测试时间10分钟。

                  测试内容:个人基本情况、职业能力(含动手能力)、特长、爱好等

                  (二)考试时间:3月26日-28日(8:30~12:30 14:00~17:00),具体∑ 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对经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我院的优秀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仍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注:考试具体注意事项请各考生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的“2011单独招生专栏”里查询。

                  有“体育、艺术、技能” 特长项目的考生,在╳我院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特长生”项目参加特长生选ㄨ拔考试。

                  需在2011年3 月 3日8:00—10 日17:00,登陆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考试费。

                  参加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于3月13日上午9:30--11:00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办公楼一楼106室),提交《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特长生报名表》(我院2011年单独招ぷ生网上可下载)及特长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高中会考成绩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资格审核后,即参加特长技能测试【。

                  学院招收男、女篮球和男、女田径特长生,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可报名:

                  (2)重庆市中学生传统项目比赛◤前1-8名。

                  (4)重庆市青少年运动会比赛前1-8名。

                  (6)没有相关证书,但通过实测成绩突出者。

                  篮球特长测试项■目为摸高、中远距离跳投、运球上篮和教学比赛。

                  项目内容:声乐、器乐、播音、主持、舞蹈、表演等方面。

                  3、技能特长◎项目

                  测试方式:审验相关证书,部分技〗能进行实作。

                  5、测试地点: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特长生特长测试成绩和高中@会考成绩确定特长□ 生录取名单,于3月19日在网上公布预录名单。

                  (四)特长生录取确认

                  按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学院的运动队训练与◆比赛。

                  第十六条 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四)录取原则:我院按照专业优先,根据考生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考生基础知识、英语及综合面试缺考任意一科均不能被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180分。

                  (七)特长生录取不超过总计划的8%。

                  第十七条 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查询:

                  第十八条 考生录取确认:

                  第六章 其 他

                  经我院录取并确认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于2011年9月与█统招生一并入学,并享受统招生同等待遇。

                  毕业生学历证书名称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毕业证”,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根≡据重庆市“专升本”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院支持和鼓励学生“专升本”。

                  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一)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ξ 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3-65626666 传真:023-65626165

                  邮政编码:401331

                  招生网址:http://zs.cqcmc.cn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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