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学院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Ψ面积近700亩。现有社会工作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财贸学院、健康管理系、旅游系、国际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13个二级院系(教学部),招生专业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并招有留学生。除统招外,学院还面向四川、云南、贵州、陕西、青海、内蒙古、重庆等7个省市开展单独招生,是全国三所跨省单招院校之一、重庆市唯一一所跨省单招院校。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
★全国社区共建共享先进单位
★民政部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重庆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三、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四、招生计划
院系名称 | 招生科类 | 1 | 社会工作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 ||||||||||||||||||||||||||
民政管理(社会管理方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
民政管理(婚庆策划与服务方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
信息工程学院 | 文、理科 | 9 | 文、理科 | 10 | 文、理科 | 11 | 文、理科 | 成都维纳软件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14 | 文、理科 | 15 | 文、理科 | 企业学院专业(普天信息技术学院) | ||||||||||||||||||||||
工商管理学院 | 文、理科 | 17 | 文、理科 | 18 | 文、理科 | 19 | 文、理科 | 20 | 文、理科 | 21 | 管理学院 | 文、理科 | 22 | 文、理科 | 23 | 文、理科 | 24 | 艺术(美术) | 25 | 艺术(美术) | 26 | 艺术(美术) | 27 | 文、理科 | 28 | 物业管理 |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
园林技术 |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
安全技术管理 | 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行业重点扶持专业 | ||||||||||||||||||||||||||
城市管理与监察 |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
财贸学院 | 文、理科 | 35 | 文、理科 | 36 | 文、理科 | 37 | 文、理科 | 38 | 社区康复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 |||||||||||||||||
家政服务(营养师方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
康复治疗技『术(社区康复方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
康复治疗技术(儿童康复方向)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 ||||||||||||||||||||||||||
旅游系 | 文、理科 | 44 | 文、理科 | 45 | 文、理科 | 46 | 文、理科 | 47 | 商务英语 | 院级重点专业 | |||||||||||||||||
基础教学部 | 体育 | 2.重庆招生院校代码:5034,在专科一批招生,以重庆招考信息为准。 学院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住宿费:学生公寓1000-1200元/学年•人。 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考信息。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同意接收由省级招办按第二、三志愿或平行志愿顺序出档的后续志愿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分数级差。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首先满足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6.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办法⌒ :学院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8.男女生比例:学院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10.学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12.学院鼓励考生积极参加义务志愿活动,高中阶段有义务志愿经历(在社区、街道、社会福利机构等参加义务志愿活动)的考生,在填报学院志愿结束后将义务志愿经历的有效证明寄送到学院招生处(办公楼106室)并来电确认,经审核通过后可在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七、入学资格 八、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2.参加“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的孤儿学生,三年在校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学费、食宿费、书本费等,由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项目经费承担。日常零用钱由原所在福利机构解决。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十二、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监督电话023-65626117。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重庆◥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招生电话:023-65626666 传真:023-65626165 招生网址:http://zs.cqcmc.cn 十五、招生章程的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