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基本条件:学校现占地面积1921亩,校舍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600余万元,馆藏图书145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200余 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高级职称人员近300人,博士、硕士440余人,外籍教师15人,外聘专家教授10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6000余人。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生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篮球)、体育特长生(篮球、田径)、三校生(财经、旅游、电子、计算机、服装类)对口招生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学生。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条 录取规则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对非第一@志愿且达到学校在当地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者,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学校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分数相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志愿因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若服从调剂,且相关专业㊣录取未满额,向相关专业调剂录取;如有专业录》取不满额,将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6、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 录取规则。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ξ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综合分从Ψ 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没有计算综合分则按文化分加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
1、除⊙英语专业外,学校对其他专业无外语考试语种特殊要求,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按照英语安排;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
学校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年。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一等4000、二等3000、三等2000。
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ξ 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卐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邮编:402160;
招生※咨询电话: (023) 49891968,49891969,4989196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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