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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ζ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校名全称:首都师范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点: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北一区、北二区、东一区、东二区、良乡校区

                  咨询电话:010-68902995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以及“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依Ψ 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

                  1.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ㄨ额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是非师范专业者,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有师范专业者,则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

                  5.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分。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数进行录取。

                  7.在江苏省,我校对进档的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录取,选测等级要求为AB。

                  9.艺术类专业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我校在文理兼招的招生省份和︾招生专业,文理同等对待,统一录取。2016年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该省统考且取得∩合格证,方可按我校录取规则录取。具体情况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文件执行。

                  11.报考美术学院各々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校考合格考生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文化课满分折合后再计算)占40%,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校考分数×高考满分÷200×40%+高考分数×6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满分150分)。

                  在高考成绩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

                  ②舞蹈学专业:按照专业校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音乐学专业的师范、声乐、钢琴、器乐、音乐创作、指挥←招考方向的合格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在志愿一栏只填写音乐学,我校将统一按音乐学专业※录取。

                  在高考成绩过北京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②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的50%和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的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校考分数×高考满分÷300×50%+高考分数×5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语种要求:外ω语类各专业(含在京招生」的双培专业)及小学教育(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地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主要专业课■采用英语授课;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学、生⌒ 物科学等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

                  3.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基地班)、世界史、数学类、生物科学(师范)、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以及小学教育各专业方向,对外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具□ 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5.体检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体检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7.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从2015级新生起,师范类专业『学生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9.面试:在京本科二批次录取的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及专科(高职)提前批次录取的学前教育专业,需要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0、11日。面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网上报名时间及面试内容:请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1.宽口径录取:我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模▼式,录取时参照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填报的志愿和综合成绩分配专业方向。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未尽事宜请参见我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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