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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师范大学2013年招ㄨ生章程

                  首都师范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办学地点: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北一区、北二区、东区、良乡校区。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学校网址:www.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995

                  1.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3.按志愿顺序录取,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一志愿考生;在京一批次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视具体情况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录取人数一般为在京招生计划总数的15%以内。

                  5.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填报专业志愿时主要考虑考生的分数水平和兴趣〒。

                  7.师范生录取前后无需与学校签订协议,毕业时要求在教育行业就业。

                  9.实行“新课程改革”的省区,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重点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卐成绩。

                  11.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

                  13.艺术类专业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文理兼招,同等对待,统一录取。2013年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联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该省联考且取得合格证,方可按︼我校录取规则录取。

                  1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所有考生的数学成绩都计入总分。艺术类Ψ 专业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政审、体检情况全面考▃核,按照分省计划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安排专业时考虑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

                  17.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

                  ①音乐学(师范)专业:专业课成绩占40%(按满分750分折合,即专业课∞成绩×7.5),文化课成绩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录音艺术专业:同音乐学(师范)专业。该专业录取时还要参考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18.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①美术学(小学教育)分数折合:专业课成绩×750÷230

                  二、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20.历史学(基地班)、世界史、国际Ψ经济与贸易、生物科学(师范)、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数学类等专业以及小学教育各专业方向,对外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22.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首都师范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体检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24.在京本科二批次录取的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及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的学前教育专业,需要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13年4月20、21日。面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东区;面试内容:请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6.今年我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模式,录取时参照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填报的志愿和综合成绩分配专业方向。

                  三、其它

                  29.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以上内容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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