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本科、高职(专科)2013年招①生章程
首都△医科大学本科、高职(专科)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北京市■属公办重点大学,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首都医科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实施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以接收非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原则上要高于我校】同批次一志愿录取分数40分以上,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专科)的录取原则是:按照∑ 北京市高会统招的招生方式,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检查合格同时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关体检的补充规定,会□考科目和成绩符合我校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ㄨ录取。
第十三条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含专业方向)、七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是本硕融通,整体素质优化的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招录高ぷ分段的考生,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具体情况划定七年制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在高分考生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
第十五条 对江苏省考生的具体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要求为化学,等级要求B+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加分)后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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