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ζ 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书记、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录取工作组,负责录取〓工作。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①,结合近年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校共有36个本科专业,其中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卐办学专业。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内蒙古、甘肃、青海三个省份,中外合作办专业和普通专业一∩起以“北京邮电大学”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只录取至少填报这三个专业志愿卐之一的考生,未填报这三个专业志愿之一的考生,即使服从专业调剂,也不会调剂到①这三个专业。
第十二条 关于Ψ 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时,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在录取时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相应分数级差值,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对于ぷ非平行志愿省份,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填报或调剂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按第十条执行),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关于外语语种。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七条 关¤于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最高不超过120%。
第十九条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录取时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0。
第二十一◆条 关于录取通①知书。我校在接到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向已录取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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