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 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宏福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距校本部约21公里;沙河新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距校本部约25公里。英语、日语两个专业一年级教学安排在校本部,其他专业一年级教学安排在宏福ξ 校区。根据沙河新校区∏建设情况,两年后部分专业将迁▲至沙河新校区学习。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四个专业本↘科四年教学安排在宏福校区。
第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三章 录取
第九条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电信工程及管理Ψ、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在非⌒平行志愿省份,这三个专业和普通专业一起以“北京邮电大学√”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只录取至少填报这三个专业志☆愿之一的考生,未填报这三个专业志愿之一的考生,即使服从专◆业调剂,也不会调剂到这三个专业。
第十二条 关于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时,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各省份的不同情况,在录取时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0~3分。在非平行志愿省ω份,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在平Ψ行志愿省份,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相应分数级差值,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当考ω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填报或调剂〖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按第十条执行);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对于平行志愿省份,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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