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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学院2006年招生ξ 章程〒

                宿州学院2006年秋季招生章程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宿州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录取专业时,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在第一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专业。但对第一志愿录满的部分专业,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专业服从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调剂不跨文理科,艺体类不作调剂)。热门专业划定相关专业成绩线。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卐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录取时,体育教育本科专业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及招生计划(男女生比例本科3:1),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8、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校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

                  1、学费:

                  本科:理工类专业收取3900元/年.生;文史类专业收取3500元/年.生;体育教育专业收取4290元/年.生;音乐学收取5000元/年.生,艺术设计收取7000元/年.生。学费上浮10%的专业:电子信息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体育。

                  专科:理科类专业收取3500元/年.生;文科类专业收取3200元/年.生;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收取5000元/年.生,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收取7000元/年.生;学费上浮10%的专业:计算机、英语(如有调整,以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2、住宿费: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标准东区为800元/年.生,西区为600元/年.生。

                  3、其他费用:如书籍、生活用品等费用详见“新生入学缴费单”。

                  奖助措施:

                  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困难学生和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采取了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奖学金:设立了国家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种『单项奖等多种奖项。

                  1、国家奖学金:国家和学校每年都拨出一定的资金设立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一等国家奖学金6000元/年.生,二等国家奖学金4000元/年.生。

                  2、专业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50元/月.生。

                  3、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比例12%。

                  4、各种单项奖:学习竞赛优胜奖、思想品德优秀奖、优秀学生干部奖、文艺演出奖、体育比赛奖、科技创新奖、学术成果奖、社会实践成果奖。

                  5、其他专项奖学金: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和人才需求设立。

                  (二)国家助学贷款:与学校有合作协议的有关银行向取得本校学籍的特困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计算,由国家、学校共同承担(在校期间)。2005年我院有250名学生获得了贷款【资助资格,申请贷款金额为132万元。

                  (三)勤工助学:学校利用国家财政核拨、校内筹措和社会捐助经费建立勤工助学基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特困生助学岗位,全校每月◤安排3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享受140元/月~180元/月不等的勤工助学报酬。

                  (四)困难补助:学校每学期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困难补助专款,对于家庭突■然变故、因病住院等特殊因素的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给予适当补助,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专升本、双学历措施:

                  1、我校历年来专升本考试通过率都位于全省高校前列,并于2006年首次自行举办专升本考试,上线考生已全部录取。

                  2、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还设立了语文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学等近10个专业的自学考试本科学历助学班,学制为两年。如顺利通过,专科生可在毕业的同时就可以获得本科学历及学位,本科生可以获得双学位。这是一种既节约费用,又节约时间的继续教育形式,很受在校大专生和本科生欢迎,2005年我院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学历教育的在校生接近1000人。

                  就业指导:

                  我院毕业生就业通过“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同时学院非常重视就业市场和就业基地的建设,已与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广州、东莞、深圳、福建等地建立了二十多个就业基地。学院近█几年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就业率,2004年毕业生就业率为93.21%,被评为“200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毕业生就业率为9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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